王小猪化学简史

 

十六年前的北京,小学升初中是要考试的,像高考一样,报志愿,统考,以这样的方式让孩子们体验一场战斗。在当年那场战斗中,我的作文成绩出乎意料地不及格,所以尽管语文基础知识和数学都拿了满分,还是没考上志愿,并被分配到当时西城区口碑最差的初中之一。那所学校的高中部,是著名的蒙妮坦美容美发学校,但这种“著名”,反而更让我们为前途担忧。初三毕业的时候,我们学校考上普通高中的仅有三人,其中就有我。我上高二那年,老同学告诉我,我们的初中解散了,想看以前的老师,得去一五九中。

我写这件事,不是想告诉你我小时候有多倒霉,而是想说,正是在这样一所学校里,我平生第一次,也是迄今为止最后一次感受到学习化学给我带来的好处。记得当时年纪小,怎么装逼没学好。同学们都处在叛逆期,每个人都想让自己显得“有来头”,所谓的“坏孩子”们整天嚷嚷着打群架,但我在那儿呆了三年,却一次群架都没见识过,不知道是我没赶上还是压根就没人打。相比之下,我就显得太过普通:身高不足1米65(我当时还没发育,现在发育了——王小猪注),体型瘦小,人畜无害,学习不错,又不谈恋爱,很讨老师喜欢。所以,你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我会被“坏孩子”们当成“校园黑道”里面最牛逼的一个。

起初,我只是发现班上几个“有来头”的孩子都对我很客气,走路打照面会主动冲我点头,偶尔还会递烟给我,可惜我不会抽烟,辜负了人家一片好意。后来,班里就有谣言传出来,说王小猪真人不露相,其实是黑道上的一个小头目,手下控制着十来人,打群架没输过。对我而言,这件事十足诡异,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我这么厉害,若非重名,那么一定是传错了。直到班上的一个“有来头”的孩子斩钉截铁地对我说“没错,你丫别装了”,我才恍然大悟,问题出在了我右手手腕的一个疤上。

“有来头”的学生告诉我,我右臂上的“烟花”就是最确凿的证据。听说,在他们“道”上,有个厉害的组织,每人都会在右手手腕处用烟头烫出一个疤,这叫“烟花”,是黑道上男人勇于自虐的证明。他还说,根据他的观察,我手腕处的烟花比一般人都大一点,他能想象我在烫这个烟花时的那种残忍,一个人能对自己如此残忍,打架的时候必定也是个狠角色。可问题在于,我没有烫过烟花,我不自虐,我手腕处的伤疤是我平生第一次做化学实验时,不小心蹭到了加热后的试管弄出来的,所以说它不是燃烧的烟草和皮肤接触的产物,这笔账只能记到高锰酸钾头上。

我向“有来头”解释说,我手腕上的“烟花”绝对是个意外,所以我和“黑道”一点关系都没有。“有来头”不信,说我装丫挺的,我只好讲道理给他听:我们不能凭借一个疤去判断一个人的身份,而且疤越大,级别越高,这也是无稽之谈——倘若这个说法成立,那么最牛逼的人应该躺在医院整形科,那儿到处都是等待医治的重度烧伤患者——你想找牛人为啥不去那儿?后来,“有来头”发现我的确很无聊,就对我失去了兴趣。不过说真的,虽然我表面上没有什么战斗力,但我天生脾气暴躁,潜力无穷,只要他继续纠缠,我很可能会变成他感兴趣的那类人。

有关那个疤,还有一点可以补充,就是在做实验的当日,我的手腕不小心蹭到了试管底部,但我当时的确没有任何感觉,还继续做实验。不一会儿,我的同桌,一个漂亮的小姑娘问我,有没有闻到一股很香的烤肉味,我闻了闻,确实很香,这才发现香味是从我的手腕传出来的。我主!伤处已皮开肉绽!医务室的老师给我涂上了大量的貂油膏,弄得我的手腕上一大片透明的青绿色,煞是好看。后来有段日子,那个闻到烤肉味的漂亮同桌每次见到我,都面带诡异微笑,我从小就知道我不讨女孩子喜欢,所以她露出那样的笑容,十有八九是饿了。

现在你知道,我上初中开始学习化学,第一次做实验就烧伤了手腕,伤疤被“有来头”的同学当作“烟花”,胡乱崇拜了一通,漂亮姑娘饿了的时候还会对我微笑。即便如此,我也不觉得这是什么坏事,因为和之后那些与化学有关的记忆比起来,被烧伤的事、漂亮姑娘,以及那个“有来头”的同学,都实在是可爱至极。而且你也一定能理解,因为这个疤,我从一开始就对化学有阴影。

我的高中时代经历了两任化学老师,第一个姓窦,第二个姓车,都是很不常见的姓氏,这让我觉得教化学的人都很诡异。不同之处在于:第一个是男的,第二个是女的;第一个很逗,第二个一点都不逗;第一个充满了喜剧效果,第二个的一举一动都透出哀怨;第一个脑袋是浑圆的,第二个脑袋呈六棱形,像个苯环。

窦老师为人亲和,上课爱开玩笑,很受学生们喜欢,因为上了年纪,所以头发都掉得差不多了,加上他的头型浑圆,所以看上去就像个水晶做的足球。阳光洒进教室的时候,他的头会折射出光芒,好多学生都说晃眼,但他并不生气,足见这名老师有多可爱。窦老师本事了得,没有他不知道的化学知识,但他表达能力很一般,经常是叭叭叭讲完一通,然后很开心地看着学生们:“明白了没?”然后下面就有人问:“何以见得?”老窦不爽,又叭叭叭讲一遍,再问:“明白了没?”下面的反应仍然是“何以见得?”一堂课下来,师生较量很多回合,还是“明白了没”和“何以见得”——这种事在我的高中很常见,我们三中聚集了全北京最牛的教师,但他们全都犯同一个毛病,就是不大会表达。以窦老师为例,高中化学一上来要讲氧化还原反应,这是高中化学的基础,本来应该一个月讲完,结果因为窦老师表达不清,一氧化就是两个月,还原反应眼看就遥遥无期,学生们着急,就给窦老师起了个外号叫“氧化窦”。氧化窦毫不介意,继续氧化,我想这可能是我高中化学学不好的一大原因。

到了车老师的时代,化学就变了味道。车老师身体不好,经常请病假,上课的时候学生不能提问,否则她会急,急了就犯前结巴,说不出话来,陷入表达的死循环。她很努力,就是教不好学生,我们也都觉得她可怜,所以就只好自己多用功。车老师一年四季穿白大褂,说搞化学的人都得穿白大褂,这是专业的表现。讲到有机物的时候,同学们突然发现车老师的脑袋长得像个苯环,就是那种上下都呈尖角的六边形,配上下面的白大褂,整体看上去就像个展示克拉钻用的托架,不知道阿峥看到这里有没有请车老师去给他们做代言人的冲动。有一次,车老师请了一个长假,说是犯了低血糖,走着走着突然晕倒,撞到了头,有同学去探病,回来就说,车老师的头撞出了一个大包,苯环撞成了苯酚。虽然我们没有幸灾乐祸的意思,但那几天想到这件事就很开心。

2003年,我和推门的一帮朋友玩在一起,那个时候,我们最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推理和尸检。如今我脑子里装着的那点化学常识,更多地是从推门上学到的。比如,如果有人告诉我,氰酸钾是剧毒,可以瞬间致人于死地,中毒后人嘴里有甜杏仁味道,面色红润,氰化钾与水反应即可形成氰酸钾,那么这个反应的方程式我肯定一辈子也忘不掉。上高中的时候,车老师找我谈话,说王小猪你英语那么好,怎么会学不好化学?她的言中之意其实是,英语学得好的人,化学都不错,因为他们一直把化学当成英语去讲,分子符号都和外语没什么区别,能联系到实际上的东西少之又少。而我若是不联系到实际应用层面,就什么都记不住,英语学得好是因为能联系上,化学学不好是因为联系不上。一个简单的例子是,我平生第一次做高锰酸钾加热实验,就把手腕烧伤了,按说印象应该无比深刻对吧,可我到现在也不记得高锰酸钾的分子式应该怎么写,问题就在于加热高锰酸钾对我来说是一个概念化的东西,所以我懒得记住它;相比之下,我却能记住苯环到苯酚的反应,我想这应该和车老师那一撞有点关联。

上大学之后,我不再学习化学。我尊重那些化学从业者的说法——化学与生活密不可分,离开化学我们谁都活不下去。可我就是讨厌化学,我觉得我现在活得挺好。


当前日志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