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贵妃与美猴王

以前我们一提“文化差异”,总是会产生如下联想:外国人爱吃西餐,我们爱吃中餐,他们的牛油乳酪面包洋酒我们一概吃不惯,这叫文化差异;外国人性开放,见面就亲,就拥抱,就上床,中国人受不了,这叫文化差异;外国人没文化,不像我们有方块字,有京剧、脸谱、扇面、旗袍、花鸟鱼虫、笔墨纸砚以及一切象征民族文化的东西,这也叫文化差异。

一直以来,我们都不乐于承认有“文化差异”这种东西存在,即便是一不留神存在了,也一定会得出“外国文化落后”的结论,这是由于我们的传统教育总喜欢把“文化教育”当作“爱国主义教育”的一部分,承认我们有文化,同时拒绝承认别人有文化,这就叫爱国,或者毋宁说,教育机构的主事人觉得这种论调会导致我们的下一代更爱国。我们从小就被教育,要像余秋雨老师那样,随便翻开一页语文或历史课本,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就在胸中吐纳。所以,我们听到港台流行歌曲,就说香港台湾是文化沙漠;我们看到日本动漫,就说人家思想不健康,就封杀。可我们的青少年照样唱港台歌曲,喜欢周杰伦和S.H.E,学生们照样看日本动漫,买《死亡笔记》的周边产品。因为,如果我们不唱这些歌,就无歌可唱,不看日本动漫,就无动漫可看,所以有的时候,我也不知道我们在某些领域到底是有文化还是没文化。

久而久之,文化差异,尤其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就成了一个方便的借口,可以用来抵挡一切与文化事业、外贸经济、市政建设、企业管理有关的所有失败或失职。众所周知,中国电影已经垃圾到没法看了,中国动画产业几乎全军覆没,中国足球更不用提,哪一样的有关部门领导在替自己脱罪的时候没拿“文化差异”说事?在我看来,虽然近年来我们开始承认有文化差异存在——当然,这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——但这件事即使到了今天依旧不清不楚,因为谁也无法准确地说出文化差异究竟是什么,包括哪些元素,适用于何种范畴。我觉得,拿一个不清不楚的悬空概念替自己辩解,本身就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,从逻辑上看很可笑,但问题在于,此类理由在我们这里都很受用。谢亚龙就说过,中国男足的问题主要出在外籍教练身上。

卧梅又闻花,所以我平时只看电影,不看戏。上周人品奇好,屡遭赠票,于是连续看了两台大戏,一台是歌剧《杨贵妃》,另一台是“中国首部摇滚动作音乐剧”《美猴王》。算起来,这两部戏都是中国历史题材,都有名角登场,都是大制作,票价都不便宜,可它们给我的感受却截然不同。看《杨贵妃》的时候,我在进场后15分钟就已经百无聊赖,只得拿出NDS把玩,最后趁着中场休息的15分钟仓皇逃走;而《美猴王》虽然也有少许不足,比如情节严重篡改《西游记》原著等,但它的音乐、场景、人物表演实在引人入胜,直到演出完毕我还觉得意犹未尽。现在想想,我觉得问题主要出在了文化差异上。

我知道外国人喜欢看歌剧,好多莎士比亚的名作都是用歌剧来演绎的,并且不乏传世经典。可作为一头当代中国青年,我从小就不爱看唱戏,我连京剧都不看,别说歌剧了。我愿意承认歌剧是一种优秀的艺术形式,是人类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那种竖着一张嘴,搂着自己肚子作讴歌状的艺术,我是实实在在地接受不了。《杨贵妃》这台戏,偏偏又把中国古装故事和歌剧结合起来,搞得唐明皇和下面一群官兵都跟吃顶了似的,明明十万火急了,眼看就国破人亡,居然还在那儿翩翩起舞,高唱“此恨绵绵无绝期”,看得我咬牙切齿,此恨绵绵无绝期。再有就是,我不懂京剧,但我能听出里面的一些精彩之处,比如京味十足的伴奏和字正腔圆的唱功,但歌剧就不行,我完全听不出来里面有什么艺术成分,在我听来都是扯着嗓子瞎唱,跟变形金刚里“声波”的对白完全是一样的,好似驴鸣。说真的,我不拒绝新事物,但我受不了不伦不类的东西。

出于一个公关人时刻准备着忽悠及防忽悠的职业本能,我对“中国首部摇滚动作音乐剧”这种噱头具备天生的免疫力,所以基本上也是带着批判的有色眼镜去看的。可当演出开始时,我却被那种介于华丽与流行之间的抒情摇滚强烈震撼。在《美猴王》中,负责用音乐串场的女高音不仅唱功了得,音域辽阔,连唱两个小时,声线居然没有任何衰减,而且从作曲到伴奏,都带有强烈的现代气息。我觉得,所谓“摇滚”真的是个纯粹的噱头,就算把它去掉,也不会让这部戏的魅力打上半点折扣。此外,舞蹈也是《美猴王》的一个巨大亮点,这部戏直到谢幕,演员都没有一句对白,但他们居然仅靠舞蹈,就把人物性格刻画得淋漓尽致,猪八戒和臭鼬姑娘的古灵精怪,美猴王的矫健身手,牛魔王的邪恶与强势,唐僧和冰仙那种暧昧的情谊,全部表现得入木三分,令人印象深刻。Amanda说,《美猴王》为了适应老外的习惯,在情节上做出了太大的牺牲,但我觉得,他们能把如此糟糕的剧本演绎得这么精彩,已经足以说明这部戏的成功。

《杨贵妃》与《美猴王》,一部是用歌剧唱出来的,另一部则使用抒情摇滚,一部是用管弦乐队伴奏的,另一部则大胆采用了帅哥云集的摇滚乐队。我对它们的喜恶只代表我个人的看法,然而这却足以说明,所谓文化差异,的确能让人对不同的艺术形式产生截然不同的态度。就拿我来说,我很喜欢抒情摇滚,这是我能接受的一种艺术形式,所以同样是舶来品,它和中国古典西游记结合起来,我就觉得很爽,甚至到了谢幕的时候,全体演员抱着吉他上来集体狂欢,我都心旷神怡。本来嘛,我们耳濡目染摇滚乐那么多年,如今它已经成为流行文化中的一部分,再去把它和舞台剧结合,我们就很容易接受;而歌剧就不一样,我们本来就对它陌生,然后还得看唐明皇等人披着古装唱歌剧,算起来这叫拧巴套拧巴,一拧到天涯,你说我在那种现场,除了去玩NDS还能干点啥?

这么多年,我们的文化工作者前仆后继,披荆斩棘,试图一举抹平东西方文化差异,像孙老先生说的那样,天下大同。可问题是这件事没那么容易,纯形式上的文化结合根本就无助于消灭差异,充其量只能算作“文化掺和”。我的一个突出感受就是,当我们面对真正的文化差异,就像我在听歌剧时,我并没有觉得自己听不懂,而是本能地认为歌剧是一种肤浅的东西——瞎逼唱。我想,大概那些外国人在看我们的京剧时,感受也差不多吧。中国人从来都特别渴望老外们认同我们的文化,但这个前提应该是先帮助他们听懂,这个工作的技术性太强,不是说两句外国话,翻译几个人名就能搞定了的。很多时候,老外对我们的文化艺术竖起大拇指,那是出于尊重而非认同,如果不尊重,比如退回到八国联军时代,人家竖起来的就不是大拇指,就是中指。

在圣经里,上帝为了阻止人类制造通天塔,让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语言,这样不同地区的人就无法沟通。后来有了翻译,上帝他老人家还是有恃无恐,因为他知道,语言互通始终只是表面,最难的其实是文化上的相互理解。

外国人不是始终不愿意给中国文学家颁诺贝尔奖么,没事,咱钱钟书老爷子早就放话给他们啦:“你们丫没文化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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